【周转材料】北京城建一公司A座等7项(首特绿能港科技中心15号地项目)周转材料集采公告
发表日期: 2018-03-15 00:00:00
北京城建一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就A座等7项(首特绿能港科技中心15号地项目)将于2018年3月21日通过兰格云商平台进行轮扣横立杆、钢管、扣件、顶托、等周转材料租赁招标,有供货实力的客户请登 jc.lange360.com 查看项目详情并及时联系兰格云商办理相关手续,获取投标资格。
项目简介
一、工程名称:A座等7项(首特绿能港科技中心15号地项目)
二、工程地点:石景山区杨庄大街69号
三、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在报价时应注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四、付款条件及方式:每月25日需双方对清当月租赁物的数量与金额并签字确认。
付款条件:每三个月支付当期发生租赁费总额的50%,办理完结算手续后半年内付至发生租赁费总额的70%,剩余租赁费在工程竣工后二年内无息付清。
付款方式:电汇、转账支票。
五、确定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排名次序,结合其他条件,由招标人依次谈判,确定最终中标人。
六、招标标的物名称、规格要求、租赁期限、其它要求及地点:
1、招标货物名称:轮扣横立杆、钢管、扣件、顶托。
2、供应时间:以招标方电话或书面通知为准。
3、供应地点:石景山区杨庄大街69号
4、租赁期限: 自租赁物到达现场并使用后一年内。
5、规格要求:钢管壁厚不应低于3毫米,单个扣件重量应不少于一公斤。
6、其它要求:
(1)投标人应在2018 年3月21日10:30分前发送维修明细报价单至335055139@qq.com,维修费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1%。
(2)接到通知后租赁物应无偿送达到指定位置,退场时招标人电话通知投标人, 由投标人出车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负责装车,双方在招标人施工现场点验货物数量并开具退料单,双方签字确认。(投标人所提供的货车需满足载重不低于10吨)。
(3)投标时应报材料价格的原值,应在2018 年3月21日10:30分前发送至335055139@qq.com赔偿单价不高于原值的60%,(虚报材料原值算废标)。
七、 发标时间:2018年3月15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 年3月21日10:30分
八、竞价间段:2018 年3月21日10:00-10:30分
九、保证金管理办法:
投标保证金:3万元,由兰格云商监管,未中标客户将在投标有效期满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客户的投标保证金待签订合同后返还
保证金账户:
单位名称:北京兰格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市亮马河支行
账号:1026 8000 0010 74927
汇款时备注“投标保证金”
联系人:兰格云商 刘健
电话:010 63978772 18311001377
微信:18311001377 QQ:33505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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