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房屋采购】北京建工集团建筑工程总承包部SMC(天津)制造有限公司年研发、生产气动元件230万件项目

发表日期: 2019-05-10 00:00:00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临时办公用房采购招标书

   工程名称: SMC(天津)制造有限公司年研发、生产气动元件230万件项目

   招标人: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发出时间:2019 5 10

   材料采购招标书

   工程名称:SMC(天津)制造有限公司年研发、生产气动元件230万件项目

标 的 物:临时办公用房(见《招标材料明细表》)

标的物数量:见招标清单。

交付地点:天津市北辰区通盛路17号

供货周期: 2019年 5 月 20 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本次招标发标时间: 2019 年 5 月 10 日

本次招标投标截止时间: 2019 年 5 月 14 日

投标抵押金: 人民币金额(大写): ¥: 元

开标时间: 2019年5 月 14 日

投标文件送达地址: 天津市北辰区通盛路17号

招标人: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程总承包部

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1号

联系人:孙鹏

联系电话:18611104579

 

投 标 须 知

 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合同法》,作为此次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

第一条 投标单位基本条件:

1、投标单位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和复印件,经营范围和资质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规定,满足本次招标资质的要求。

2、投标单位注册资金应在 万元以上。

3、投标单位应提供经销(生产)同类产品的相关业绩证明及检测实验报告。

4、投标单位应通过招标单位及工程部的资格预审。

5、投标单位应按规定在市建委办理材料供应资格备案手续。

6、投标单位在投标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中标与否,均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第二条 材料设备报价

材料设备报价为单价形式,(明确是否包含运费、卸车费和安装费,落地码放整齐等),格式见投标文件附件。投标方应严格按照招标方的招标材料明细表中材料序号填写报价表。

第三条 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投标单位收到招投标文件三日内,返回招标单位投标函,否则视为接受、认可投标文件的内容。)

2、投标授权书

3、投标单位承诺。

4、投标单位概况和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市建委备案资料复印件、相关业绩资料(盖章)。

5、报价清单(附表一),电脑打印,手填无效,一式两份盖公章。

6、质量检测相关资料。

第四条 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应编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并在文件封面标明。

2、投标文件由投标方授权的代表签署,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投标书及其附件的正本与副本,一律用电脑打印,手写无效。

4、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目录中规定的次序进行装订。

5、递交标书时,正、副本必须分别包装并密封。在封口及下封口处应加密封条,并加盖“密封”专用印章。

6、投标单位应在投标书规定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单位指定地点。迟到的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签收。

第五条 评标

1、本次评标将采用 综合评估法最低投标价法

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单位进行评标,根据投标报价、材料质量、履约能力、信誉等多方面评比选出中标单位,并向中标单位发出书面中标通知书。

第十条 合同签订

1、投标单位必须详读招投标单位买卖合同范本(附后)。

2、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与招标单位签订书面材料买卖合同。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若有)。

3、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是签订合同的主要依据,同时是合同附件。

4、由于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过程中提出与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相悖的条件,致使不能签订时,招标单位有权选择其他投标单位为中标单位。

5、签订供货合同后,中标单位应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供货。

  6、付款条件:材料进场后7日内支付合同款的60%,最终验收合格后15日内支付剩余货款。

第六条、投标竞价时间:2019年5月14日 14:00-14:20

   

 

备注: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选择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

发票税率为【13%】(请选择填写:3%、6%、11%、13%、16%)



附件下载: 没有发布相关文件

操作说明